网上自助缴款:在线处理处理范围闽籍机动车(非营运车、货车、教练车)在省内(高速公路除外)“电子警察”记录。 |
委托代办:致电客服专线96366122,委托八闽交通网代办。 |
服务网点:前往客服中心办理。 |

处罚金额:处罚金额按《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执行。
手续费:全省统一按每单违法通知书号20元收取(手续费包括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平台服务费、网络通信费),
邮寄费:资费按邮政挂号信收取(4.40元/封),挂号信价格若有调整,以邮政公布的为准。
1、闽籍机动车(非营运车、货车、教练车)在福建省内(高速公路除外)“电子警察”记录均可处理;
2、适用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已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可实现网上缴纳罚款;
3、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1、必须是注册会员(个人会员或集团会员)。在网上接受交通违法处理须对在本网站查询到的违法行为及处罚决定无异议;如对所查询到的违法行为及处罚决定有异议,建议您到违法行为地交警执法机关接受处理。
2、使用网上缴纳罚款须开通网上在线支付业务(网上银行),目前支持的银行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处理结果。
1、登录八闽交通网(www.FJ122.com)查询
2、拨打客服专线:96366122
违法处理决定书和罚款收据,当事人可选择邮政挂号信邮寄领取。